中北大学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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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2-26 15:32 sjc  审核人:   (点击: )

校发〔2013〕5号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已审批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3年9月10日



中北大学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省委和校党委对我校部分中层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为了做好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11〕25号)、《关于印发中北大学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试行)》(校发〔2005〕10号)文件精神,以及我省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1.进一步摸清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业绩以及对存在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以促进和加强学校各单位的财经管理;

2.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使领导干部更加明确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政的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的能力,为学校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

组 长:刘有智

副组长:安建平

成 员: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国资处、仪器设备处、档案馆、发展规划处、审计处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三、审计范围

组织部提请委托审计的有33名处级干部。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拼音顺序排序):

白培康 白振峰 陈 晔 郭立槐 郭书杰 何 华

贾献忠 李 斌 刘燕平 刘定一 刘 顺 孟建新

潘晋孝 秦华伟 秦 丽 孙华东 苏铁熊 吴梅秀

王振荣 王俊元 王召巴 王 琳 吴淑琴 熊继军

薛 智 徐建军 药宏亮 原彦飞 赵安民 张治民

赵贵哲 郑 宾 郑智贞

四、审计重点及主要内容

主要审计被审计人员近两年(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不满一届(三年)的任期内全部审计,必要时可延伸至有关年度]。采用就地审计方式,审阅经济合同、会计账簿等原始凭证资料(必要时对重点项目进行延伸审计)。

(一)审计重点: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重大事项经营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资产是否安全完整,领导干部本人是否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按工作性质分类)

1.党务领导干部(机关、学院、直属单位)审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党务管理职能;

(2)校拨党建经费、学生经费、办公经费、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如何;

(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

(4)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5)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2.行政机关、教辅单位领导干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

(2)校拨经费、科研经费、其他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筹集的各种基金、资金、社会捐赠等的管理和使用状况,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

(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情况;

(4)各项收支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有无账外账、私设“小金库”问题;

(5)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6)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7)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8)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3.教学学院行政领导干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

(2)各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经费(包括筹集的各种基金、资金、社会捐赠等)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及重大违纪违规等问题;

(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

(4)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5)各项经济目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各项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果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6)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7)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包括校办企业、后勤部门)领导干部审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

(2)所在单位经费状况如何,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财务收支是否合规、合法,资金使用的效益如何;会计账目是否清楚、正确,财务管理是否妥当,原始凭证保存是否完整、齐全,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现象;

(3)各类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使用效益如何;

(4)所办产业的效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

(5)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6)各项经济目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7)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8)截至期末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清楚,有无重要遗留问题;

(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五、审计程序

1.审计处在收到提请委托审计的通知后,向被审计人员及其原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被审计人员及其原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在审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2.被审计人员接到审计通知书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原所在单位提交所需相关资料。

3.审计组与被审计人员原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谈话。

4.审计组按审计规程实施审计,审计结束后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被审计人员及其原所在单位征求意见;

5.被审计人员及其原所在单位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审计组提出书面意见。

6.审计组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向领导组汇报审计情况,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审计时间及人员安排

因本次需审计人数及涉及单位较多,含党政、教辅、直属单位及和教学单位和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为顺利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将被审计人员按工作性质分三批进行审计,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行政机关领导(12人)

审计时间:9月中旬-11月底

被审计人员:白振峰 白培康 郭立槐 郭书杰 孟建新 潘晋孝 王振荣 吴梅秀 薛 智 原彦飞

张治民 赵贵哲

(二)第二批:党务机构(6人),学院(10人)

审计时间:12月初-2014年1月底

被审计人员:何 华 贾献忠 刘燕平 刘定一 秦华伟 秦 丽 孙华东 苏铁熊 吴淑琴 王俊元

王召巴 王 琳 熊继军 徐建军 郑智贞 郑 宾

(三)第三批:二级财务独立核算单位(5人)

审计时间:2014年2月-4月底

被审计人员:陈 晔 李 斌 刘 顺 赵安民 药宏亮

七、工作要求

1.本次离任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范围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以及被审计人员所在部门、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以及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尽职尽责,确保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部、人力资源处负责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处出具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及其任职期限等),并在审计结束后,将审计报告列入干部考核档案。

纪委办、监察处须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前,根据信访举报所掌握的情况,向审计处提供有关被审计人员经济方面问题的信息;并负责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查处,对有违纪行为的被审计人员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将处理情况向学校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通报。

财务处负责向审计组提供审计所需要的财务数据、账簿及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并对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

国资处、仪器设备处负责向审计组提供被审计人员任期内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包括自筹及公用经费购置的资产)。

发展规划处负责向审计组提供被审计人员任期目标责任书。

档案馆负责配合审计组查阅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

审计处依照法律规定,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2.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认真查阅审计资料,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合理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谨慎,勤勉尽责,保守秘密,并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


3.被审计人员及其原所在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要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资料,积极配合。


                                                                           中北大学校办

                                                                          2013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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