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按照我校《2013年离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处的具体安排,原光电厂厂长李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在光电厂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沈兴全、组织部副部长雷丽蓉、审计处处长孟建新、审计组成员以及光电厂科级以上人员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光电厂厂长赵俊奇主持。
会上,雷丽蓉副部长宣读了委托审计通知书。
孟建新处长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和立项的依据作了说明,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纪律作了强调。审计组副组长侯永平代表审计组通报了本次审计的范围、重点和内容以及时间安排。
光电厂李斌同志就担任光电厂厂长兼新缘科技中心经理期间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述职。
最后,沈兴全副校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对李斌同志担任光电厂厂长和新缘科技中心经理期间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他希望光电厂全体员工要正确对待本次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配合,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促进光电厂规范管理,科学健康发展。
会后,审计组对李斌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调查问卷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