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委托,我处从2015年5月4日开始,对张亚、刘亚青、叶玉刚、桂志国4名处级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请被审计人员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一周内提交个人述职报告,原所在单位提交所需相关资料,各类资料可到审计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教职工对审计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对审计组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以及对审计对象有问题需要反映,请及时与审计组或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工作地点:主楼512室
审计组联系电话:3922044
审计处处长联系电话:3921238
电子邮箱:sjc@nuc.edu.cn
中北大学审计处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