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内修缮工程的审计监督,规范工程发包管理,降低工程管理风险,现就有关修缮工程送审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各建设(管理)单位要认真依据工程项目内容,做好工程造价估算。在估算价格未达到学校公开招标要求时,须认真审核把关,选择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各建设(管理)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3、在修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须按要求将送审所需的全套资料收集齐全后,一并报送审计处审计。
送审资料主要包括:
(1)合同书或者协议书
(2)招、投标文件
(3)施工图纸或者竣工图纸
(4)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版(经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签章)
(5)现场签证变更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工程涉及隐蔽工程)
(7)主要材料认质认价证明材料
(8)施工单位规费计取证明
除上述所提交资料外,另外需提供:
(1)有关工程立项审批的文件、办公会记录、分管领导审批报告
(2)竣工验收单【包含:工程名称、详细施工地点、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内容及验收记录、验收参加单位及人员(含审计处)签章等】
(3)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需提交的文件
审计处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八日